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度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含《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指南》)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加强有组织科研,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发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锚定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目标,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总体要求
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质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重点关注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项目类型
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设重大项目、重点专题项目、河北文化研究项目和年度项目(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区域国别2个研究专项)。申报要求详见《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
《选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重大项目、重点专题项目、河北文化研究项目)和各学科选题(年度项目)两大类,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申报人应根据《选题指南》进行选题,并须填写选题序号。也可参考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选题,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申报自选选题。选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选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可以申请重大项目;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可以申请河北文化研究专项、重点项目;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23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23日后出生)。
2、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项目申报系统于5月12日至5月23日开放(系统关闭时间为当日18:00)。所在单位审核截至2025年5月27日(审核系统关闭时间为当日18:00)。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申报或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3)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5)同一人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1项项目。往年未完成调研项目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允许申报本项目。
3、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完成,对逾期不能完成且不提交延期申请、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者,将给予警告或撤销课题的处理。
4、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自动丧失3年申报资格。
六、其他要求
1、欲申报项目人员可到人事科研处领取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提前进行项目选题。
2、5月8日前,项目负责人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上交人事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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