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岳事谦等13名学生当兵保留学籍的公示
关于我院岳事谦等13名学生征兵保留学籍的公示
我院岳事谦、王渤洋、朱畅畅、郭岩、李依航、林志聪、郭洪辰、杨智凯、李星群、霍泓霖、段一宁燃、刘泽宇、张国浩13名学生(具体信息见附表),因参加征兵入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结合《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第四十五条“应征入伍的学生,学校予以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的规定。经系部初审、学生处复核并报院委会研究决定同意以上13名学生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两年,学生应于退役后2年内,向学院提出复学申请并办理复学手续,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将取消学籍。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籍科联系,联系电话:0311-88247957。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2日(7天)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2024年4月7日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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